第五百零二章_奶油味的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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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零二章

  安言在游戏,战队里的名字叫做“never”,这是他被问到代号时,第一个想到的单词。

  原因很简单,这个单词也是林雾第一个喜欢的单词。

  他们的小学是一个小学,他比林雾大了一岁,就比林雾大了一个年级。

  那日林雾刚刚学了一篇课文,对“never”这个单词,印象极为深刻。

  她喜欢这个单词甚至喜欢到,和他说话时,一直都在说它。

  年幼时的林雾还是和现在一样的好看,按照老人的话来说,就是小的时候长相就定型了,以后再怎么长歪都长不到多难看。

  她举着自己小小的太阳伞,努力的垫着脚给比她高了半个头的安言遮住太阳:“阿言,我今天,学了,好多个单词。”

  她的声音很奶,说话间带着一股甜甜的草莓味。

  安言拿着她的小书包,看了眼她努力的样子,抿了抿唇,老成的叹了口气。

  把自己的书包背上,然后换了一只手拿林雾的书包,还接过了她手里的太阳伞,给她举着:“那雾雾现在还记不记得?”

  林雾低下头努力的想了想,把今天下午英语课上的课文翻来覆去的想了一遍,还是挫败的摇摇头:“只记得,一个了。”

  话音刚落,她就又说道:“但那一个,是我,最喜欢的,一个哦!”

  她的这份活泼是安言很少见到的。

  他心里软了软,问道:“是什么啊?”

  林雾说:“是never。”

  她告诉他,这个单词她很喜欢。

  问她哪里喜欢了,她也答不上来,但就是喜欢。

  说是因为朗朗上口。

  后来林雾学习的越来越多,摄入的知识量也越来越大,忘记了自己过去还喜欢过这么一个单词。

  但却有一个少年永远都把它记在了心里。搜书吧

  never。

  “我想把她抢回我身边的,”安言的眼眶微红:“我想抢回来的。”

  林雾一直没有发现过安言对自己的小心思,安言又觉得林雾年纪小,也不说。

  他一直想着徐徐图之。

  可林雾高考考到了外地去。

  刚入学的时候,她每晚每夜都要做噩梦。

  梦到的全是一些不好的东西。

  学业繁重,休息也不好,身体怎么会撑得下去呢?

  顾桢和林雾视频聊天的时候,看她脸色一日比一日苍白,愈发担心,在强行追问下,林雾说了实话。

  后来才有了决定让林雾去散散心的想法。

  那个时候他在国外集训,得到林雾去了北城的消息的时候,已经快一个星期了。

  也幸好没多久,他们就要回国在北城参加一个活动。

  他在后台,看见了那个瘦弱的不像话的姑娘。

  那也是他第一次看到江弋。

  那个时候,身为男人的直觉就是,不妙。

  有人盯上了他守着的姑娘。

  他是想要留在北城的,但是小姑娘说过了,想要他赢回很多奖杯奖牌,然后,放满整个房间。

  这是小姑娘对他的愿望,他要替她实现的。

  “姐,你看过那个男人的。”

  他站起身,把帽子重新戴上:“雾雾……很喜欢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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